帕利百滴眼液存在隐患 武汉实施国内首例药品召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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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05:22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通讯员罗志)15日,武汉市药监部门责令武汉某医药公司召回存在潜在隐患的复方硫酸新霉素滴眼液(商品名:帕利百)。据悉,这是我国第一例由药监部门介入、责成企业实施的药品召回案。 经调查,该产品由爱力根爱尔兰制药公司生产,武汉某医药公司从上海永裕医药有限公司采购上述药品,涉案的批号和数量分别为:E39903,240支;E39909,205支;E39499
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责令召回的原因,是因为该产品存在可能导致患者在有效期之外使用药品的隐患。据悉,国外药品一般标注失效期(EXP),而我国药品习惯标注“有效期至”。该产品的中文包装在印制时一个细节的忽视,造成药品有效期无端多出1个月。 8日,市药监局稽查分局对武汉某医药公司下达《责令召回药品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本市新闻媒体上公告召回上述药品,并于30日内完成召回。 15日,武汉某医药公司刊登了《药品召回公告》,这也是国内第一例药品召回公告。 据了解,在国际上,上世纪70年代初期,召回制度就被引入药品监管中。目前,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日本和韩国等,都建立了相关的违法药品强制召回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