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药监通过本报公布举报电话 承诺稽查人员15分钟到场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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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0:35 云南日报 | |||||||||
昨日,昆明14个县市区的药监部门全部出动,对近千家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进行排查。目前,昆明尚未发现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药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本报,向市民公布举报假药电话:0871-8217961、8059367。市民如果发现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药品,可进行举报;同时向市民保证,药品稽查人员在接到电话后,15分钟赶到现场,立即进行处理。
王劲松(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