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糊涂还是售楼小姐误导?商住两用楼:电费按商业用电收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0:36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伊婷报道昨天,在梅村工作的外地人吴先生向本报热线投诉说,他最近买的新房子因为电费价格问题而想退房。 吴先生今年四月份看中了梅里水晶城的房子,4月19日,他买下了四楼48平方米、总价16.8万元的新房子。他说一开始售楼方宣传说这是商住两用房,但签合同时他发现写的是商用房,于是,他对电费价格到底是多少产生了疑问。经过多方咨询,他得知,商用电价
对此,梅里水晶城销售人员认为,不存在误导的事,这里是商业用房,这一点都对买房者说清楚的,再说合同上也有说明。可能是消费者看到这里的房价比较合理,稀里糊涂就买下了房子。 昨天,记者再次从市供电公司证实,民用电价格和商业用电价格是不一样的,商业用房肯定按照商业电收费,因为房地产开发商申报房地产开发前,都会到供电部门登记备案。如果是商业用房,以后供电公司就会按商业用电价格来收费,不管这房子的主人是开店、办公司还是自己做住宅。因此,购买商业用房者一定要认清这一点,不但是电费,可能水费、物业管理费都会相对较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