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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虚拟警察”更要“净网硬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0:38 温州都市报

  ◎司马童

  话题提示———为解决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公开管理、公开执法上的缺位,公安部日前决定在重庆、杭州、宁波、青岛、厦门、广州、武汉、成都等八个试点城市,率先推广深圳公安机关做法,设立网上“虚拟警察”,把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管理总体框架,依法公开管理互联网。

  (5月15日《温州都市报》第10版)

  通过“虚拟警察”的创新形式,强化对网络的实时监管,固然是确保其做到良性运转的一个有效招术,不过,正如有些网民所提到的,凡事不能“剃头担子一头热”,最好还是多管齐下、各方联动。欲打造一种文明舒爽的上网环境和气候,要“虚拟警察”,更要“净网硬则”。

  最近有份调查颇具代表性,随便在GOOGLE搜索栏中打入“情色”等的关键词,仍然很方便地就能搜出上千万条的相关信息和链接。这就很好地说明了一点,文明上网、守法用网不能只把眼睛盯在一个人的循规蹈矩上,只有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自清自净,“虚拟警察”才会更具效用。而事实上,现在网络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网络运作和竞争向来有“内容为王”的说法,在这方面缺乏强有力的“净网硬则”,或是眼开眼闭地对许多“疑似敏感”的题材和内容“网”开一面,那么,一些自律意识不太强的上网者,能不能拿捏自如地掌握分寸和火候,做到对网络资源的去粗存精、避害趋益,显然是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的。

  网上设立“虚拟警察”是一个强烈的信号,表明相关职能部门对快速发展的公众网络体系,会采用越来越有形的力量。明确制定适应时势的操作使用规范,这是网络发展的必然趋势与要求,相信也将成为人们不断强化和遵守的“潜规则”。但无可置疑的是,从很大程度上来说,这一“潜规则”在公众中建立推进的速度有多快,应与网站运作者对“净网硬则”的理解接受有多深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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