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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先行 建设并重 科技强体 全面监察 综合执法 湖北环境监察谋划综合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0:57 中国环境报

  刘义荣 汪新华 孟凡松

  本报讯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湖北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上获悉,湖北省“十一五”环境监察工作将力争实现由“注重基础”向“规范执法”、由“分散建设”向“整体建设”、由“常规监察”向“科技监管”、由“工业监管”向“全面监察”、由“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以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高效廉洁的环境监察队伍。

  据悉,湖北省“十一五”环境监察将由“注重基础”向“规范执法”转变。“十一五”期间,湖北省将重点规范现场执法立案登记与调查取证、审查与决定、送达与执行、结案与归档等4个基本程序,建立排污收费、12369投诉受理及环境监察机构内部管理与建设等稽查机制,工作重点将转向规范执法、科学执法。

  “十一五”期间,湖北省环境监察将由“分散建设”向“整体建设”转变,将遵循“总队按一级标准,支队按二级标准,大队按三级要求”的发展思路,将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纳入全省“十一五”环保规划,力争“十一五”期末全省地市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90%以上,县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70%以上。

  为消除环境管理“盲区”,湖北省将由“常规监察”向“科技监管”转变,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力争2010年全省建成省、市、县三级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75%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联网。

  为实现到201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总目标,湖北省还将实现由“工业监管”向“全面监察”转变,将逐步拓展环境监察领域,将生态监察、农村面源污染、城市噪声及餐饮业油烟扰民、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电子电器废物污染等新的环境污染问题纳入监管范围。

  “十一五”期间,湖北省还将由“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建立完善部门联动、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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