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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厦高速控制区20多商家限期搬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1:17 海峡网-厦门日报

  《厂房爆炸 距泉厦高速路十几米》追踪>>>

  石材厂爆炸原因查明,系“白料”引起,为消除安全隐患,泉州有关方面决定——

  泉厦高速控制区20多商家限期搬出

  本报讯 (记者 林森泉)记者昨天获悉,本报10日报道的泉州市区一石材厂爆炸原因已经查明,系“白料”(化学名称“过氧化甲乙酮”)引起。“白料”的存放者施某已被丰泽警方刑拘。导致“白料”引发爆炸的具体原因仍在调查。

  据了解,爆炸之前该石材厂存放着10多桶的液体。据丰泽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存放在石材厂的桶装液体为过氧化甲乙酮。过氧化甲乙酮在高温状态下易挥发,在所处的存储空间迅速膨胀到一定极限后,便可能在瞬间燃烧、爆炸,产生的威力惊人。因此,爆炸发生后,附近不少民宅的玻璃被爆炸引发的气浪震碎。

  据悉,过氧化甲乙酮是一种帮助固化树脂工艺产品的化学品,丰泽区有不少树脂工艺厂都在使用。过氧化甲乙酮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存储有严格的规定,如必须远离居民区、公共聚集区等。泉州8年来,已经发生三起过氧化甲乙酮爆炸,前两起皆造成人员伤亡。

  泉州市区这家石材厂发生爆炸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泉州近日开始摸查泉厦高速公路控制区内的构筑物。同时丰泽区东海工商所、东海街道办事处近日做出决定,爆炸地点周边35米范围内商店限期迁出。

  据悉,丰泽区工商局东海工商所对爆炸发生地35米范围内的20多家商户进行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迁出。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数家无照经营商贩。东海工商所负责人表示,对于无照经营的商店将坚决予以取缔,执行期间不听劝阻的,将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取缔办法》进行最高50万元的行政处罚。至于持照经营的商贩,工商所将于近期发出整改通知书,指导他们限期搬迁。(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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