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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竟为滥伐者撑保护伞 海南一林业站长获刑两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1:27 中国环境报

  王万程 陈祖洪

  本报讯 海南省检察机关日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查办税务、林业系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对海口市秀英区东山林业站原站长林烈范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受贿案进行了公开通报。

  据介绍,2004年3月,在海口市琼山区(原琼山市)永华村委会龙山经济社向东山林业站申请木材运输证过程中,时任海口东山林业站站长的林烈范发现了龙山经济社超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砍伐森林(华村委会龙山经济社当时只申请砍伐9亩共28立方米的林木),然而,林烈范非但不制止,却以罚育林基金300元代替,致使近300亩林木被滥伐。

  在确定林烈范的渎职犯罪行为后,检察机关把2002年下半年至2003年10月林烈范开具的木材运输证存根全部提取,逐页审查,发现林烈范不仅在龙山经济社毁林事件上不认真履行职责,而且在东山镇黄銮村、福兴村砍树时,也出现了为超许可证范围采伐填发运输证,造成两村共150多立方米林木被毁。

  办案人员还发现,林烈范还虚构采伐许可证号,将空白运输证交给木材商填发,这是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经立案侦查,2005年8月15日,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逮捕了林烈范。在大量证据面前,林烈范承认了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问题,还交代了其受贿的问题。

  这一案件已于近日经法院终审裁定,法院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受贿罪对林烈范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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