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宠物打斗 邻里动干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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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4:18 今晚报 | |||||||||
本报讯 只因各自眷养的小宠物相互打斗,原本和和气气的两家邻居竟大动干戈,动手厮打,甚至为此抄起了菜刀,最终落得“两败俱伤”,一人被砍致轻伤,另一人则因犯有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40岁的赵某系本市无业人员,与被害人杜某系邻居关系。去年10月30日8时许,因赵某家的鸡与杜某家的狗相互打斗,赵某与杜某发生争执,随着争吵不断升级,二人厮打起来
原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轻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宣判后,赵某以量刑过重,应当适用缓刑为由提起上诉。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孙启明 刘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