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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车销赃撞上岗亭 自首获得从轻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5:01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富心振记者江跃中)偷车贼俞琴华日前被南汇区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罚金7000元。

  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12日晚上,现年34岁的农民俞琴华在南汇区泥城镇某村偷盗了一辆五菱牌面包车。当晚,俞琴华驾驶该车前往奉贤区南桥镇准备销赃,当车行驶到彭平公路处时,因撞击路边岗亭发生交通事故,俞琴华当场昏迷不醒。

  俞琴华在医院醒来后,即委托其哥哥代为自首,如实供述了偷车的犯罪事实。鉴于俞琴华案发后交代态度较好,赃物已追回,且具有自首情节,法院对其作出了上述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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