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学教师猥亵三名女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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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5:1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5月17日消息(记者余灵) 近日,由四川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罚,被判猥亵儿童罪成立,处以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杨某某系大安区庙坝镇一乡村小学教师,现年53岁。杨某某于2004年开学初,以讲作业为借口,在教室和自己的寝室分别对本班不满14周岁的三名女学生进行猥亵,后被女学生回家告知家长,报案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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