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女大学生水渠边散步失足落水溺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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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5:2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今天凌晨2时,失足落水的18岁女大学生于菲菲(化名)在经过近30个小时的抢救后宣告不治。其家长昨日赴京,今天正与于菲菲就读的北京东方大学协商善后事宜,据悉事发后校方已先行支付了5万元。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解放军309医院时,正碰上于菲菲的家人匆匆赶到,医生面色沉重地告诉于父,于菲菲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下午4时,于菲菲的家人被允许进入病房探视。于菲菲的身上插着几根管子,一旁的监护仪不停闪烁,两名大夫两名护士守候在她身边。于菲菲的母亲趴在女儿的床头久久不愿离去。于先生进病房前穿白大褂时双手颤抖。 将于菲菲从水中救起的男生姓李,小李说他不是东方大学的学生,今年五一才和于菲菲认识。当晚10时许,两人在学校附近的京密引水渠边散步时,穿着拖鞋的于菲菲一个趔趄栽进水中,小李去拉她时自己也掉了进去,小李一直拉着她的手拼命挣扎,20分钟后终于在众人救助下爬上岸。 今天早晨,面对女儿的尸体于先生欲哭无泪,他说事发后,东方大学派人在医院守候,但于菲菲死亡后,学校的人都不见了,“我要向他们讨说法。”上午9时左右,于先生终于等来了校方人员,双方开始协商善后事宜,具体内容没有透露。 本报记者 蔡文清 实习记者 王兴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