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李登辉肺结核被罚 台《中国时报》表不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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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6:40 中国台湾网 | |||||||||
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媒体泄漏李登辉感染肺结核的病情,台北市卫生局决定依“传染病防治法”对台湾《中国时报》处以九万元罚款。 据报道,对此,《中国时报》总编辑王健壮表示,这是卫生单位扩大而且任意解释“法令”。“传染病防治法”第十条“各级主管机关、医疗(事)机构、医事人员及因业务知悉者,不得泄漏传染病病人或疑似感染者的姓名、病历及病史等资料”,“法令”规范的
王健壮指出,媒体部分的规范,同“法”第九条明文指出“传播媒体报导流行疫情与事实不相符合,经各级主管机关通知其更正者应立即更正。”但李登辉感染肺结核是事实,媒体报道无误。 来源:华夏经纬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