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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计划生育家庭将享有多项政策倾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16:5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5月17日消息(记者章恒)福建省委、省政府近日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今后,福建省在实行农村低保、义务教育、林权制度改革、造福工程、就业培训、社会救助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将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政策倾斜。

  《意见》还要求,各类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社会福利机构,对独生子女、
二女家庭的老人也将优先、优惠安置。

  福建还要求全面落实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的法定奖励和优惠政策;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建立农村独女和二女户家庭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制度和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推广小额贴息贷款经验;探索建立生育保险制度。落实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全额上交国库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的面达到100%,征收金额达70%以上。实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制。

  根据《意见》,福建省将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从以惩罚为主向奖罚并举转变,力争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0%以上,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95%以上,到2008年,基本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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