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国家赔偿案件执行率达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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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7:42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5月17日讯记者今天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从1995年国家赔偿法实施到2005年底,全省法院共受理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各类司法赔偿案件845件,审结827件,其中决定赔偿的361件,赔偿金额共计1113.86万元。这些国家赔偿案件已全部得到执行。 对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措施不当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法律规定由这些机关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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