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人十几元招来杀身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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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09:5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飞实习生和莹)刘某没活儿干时别人给介绍了份工作,顺便借了他十几元钱,迟迟不还钱引起刘某心里不平,趁着酒劲将职介人杀死。被警方抓获的刘某谈到杀人动机时说:“十几元钱够我过一星期呀!” 现年31岁的刘明记,是河南省台前县人。来西安打工时,认识了在电管局工作的李某。李某因盗电被单位开除后,就给人介绍工作。李某给刘明记找工作时,借了刘十几元钱
据公安经开分局刑警大队负责人介绍,刘明记杀人后,继续在西安打工,住的都是一晚上两三元钱的旅店,一直未向其他人说过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老家住址。四个多月来,经开公安分局和凤城路派出所民警发布网上悬赏,采取一系列侦查、摸排手段,辗转河南、山东、宝鸡、渭南、黄陵等地,终于在5月16日在黄陵县将刘明记抓获。 昨日刘被刑拘,谈到杀人动机时他说:“在外面打工太累了,十几块钱够我过一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