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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现金装进绿豆送家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0:13 云南日报

  省委办公厅原工会主席杨宁昆受贿被判刑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云南省委办公厅原工会主席杨宁昆及其妻子韦庆辉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杨宁昆、韦庆辉以受贿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3年、11年,并对二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杨宁昆1996年7月至1998年9月任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县委书记。1997年6月,该县计划对县糖厂进行技术改造。搞建筑的赵某向杨宁昆推荐保山的两家公司承建改造项目并最终签约。之后,赵某与其中一公司经理将18万元现金装入绿豆中飞抵昆明,交给杨宁昆的驾驶员送到杨的家中。

  2002年10月,杨宁昆任省委办公厅工会主席。当月,在省公路规划设计院任会计的其妻韦庆辉,得知怒江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要修段三级公路后,找到省某工程总公司负责人王某,询问若提供信息如何奖励,该公司后经研究同意按5%支付“中介费”。韦庆辉让杨宁昆给怒江州有关领导打招呼关照这家公司,当年底该公司顺利得到公路工程的第五标段。2003年1月至8月,韦庆辉先后4次从该公司领取“中介费”59万元。

  案发后,侦查机关冻结二被告人储蓄、存单及其他物品等价值超过百万元。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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