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逛逛 找辆车撞撞 赔点钱花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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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0:22 温州都市报 | |||||||||
市区读者汪女士17日11:05来电:昨天下午,在市区车站大道一路口,看见一行人故意与轿车碰撞,制造事端,还要轿车驾驶员赔偿。后来交警也来了,派出所民警好像也赶到现场了。 经与辖区交警核实:当天下午5时许,市区车站大道站前东小区口的人行横道线上,一轿车将行人轻微碰伤,行人要求轿车驾驶员赔偿其医药费,轿车驾驶员报警,辖区交警到
于是,交警要求辖区派出所前来处理,该行人一看派出所要介入,就说算了不要赔了。后该行人被绣山派出所民警带走。现绣山派出所已着手调查该案件。通讯员卢孔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