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人行道上逛逛 找辆车撞撞 赔点钱花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0:22 温州都市报

  市区读者汪女士17日11:05来电:昨天下午,在市区车站大道一路口,看见一行人故意与轿车碰撞,制造事端,还要轿车驾驶员赔偿。后来交警也来了,派出所民警好像也赶到现场了。

  经与辖区交警核实:当天下午5时许,市区车站大道站前东小区口的人行横道线上,一轿车将行人轻微碰伤,行人要求轿车驾驶员赔偿其医药费,轿车驾驶员报警,辖区交警到
达现场后,调查认定轿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由于行人伤势非常轻微,遂对双方赔偿进行协商,行人一口咬定要轿车驾驶员赔500元,轿车驾驶员不同意。正在双方僵持不下时,一位市民来到交警身旁告诉说,这个行人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钱,20分钟前,这个行人与另外一辆黑色轿车也在此发生“事故”(没有报警),赔的钱还放在口袋里呢。下午这个行人在这条斑马线上来回起码有20多回了,这位市民说自己亲眼所见,随便到哪里都愿意作证。

  于是,交警要求辖区派出所前来处理,该行人一看派出所要介入,就说算了不要赔了。后该行人被绣山派出所民警带走。现绣山派出所已着手调查该案件。通讯员卢孔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