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讨父亲欢心女儿偷钱尽孝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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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3:56 法制晚报 | |||||||||
为了讨父亲欢心女儿偷钱尽孝道 一女子被判拘役4个月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李力)想多给父亲点钱,以缓和冷淡多年的父女关系,20岁的小兰伸手偷了同事1500元钱。昨天,丰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兰拘役4个月,并处罚
案情回放 今年20岁的小兰出生在湖北浠水县,她7岁丧母。母亲去世后,父亲一直在外地打工。年仅16岁,内心叛逆的小兰不顾父亲、老师的一致反对,坚持辍学并来到北京打工。 2005年12月,小兰落脚在丰台镇某康体俱乐部,被分配做收银员。在外打工的磨砺使她渐渐对同样一直在外打工养大自己的父亲有了新的认识。 今年3月5日,小兰的父亲和哥哥来京打工,一家人终于团聚了。3月10日,小兰发工资了,为缓和同父亲的关系,让父亲高兴,她想多给父亲点钱,以减轻这么多年来冷淡亲情的惭愧。但看着手中几百元的钞票她觉得拿不出手,突然,她想起同宿舍的李小姐拿东西时露出的1500元。一时糊涂,她把手伸向了平时情同姐妹的李小姐的更衣柜。 第二天上午,她打电话叫来父亲,把偷李小姐的1500元和自己的700元给了父亲,只留下200元当零花钱。 法院判决 昨天,法院当庭对小兰作出了拘役4个月、罚金2000元的判决。在庭审和宣判的过程中,小兰的父亲一直坐在旁听席上。看见父亲之后,小兰的眼泪就没有断过,她被带出法庭时,父亲紧锁着眉头嘱咐她要好好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