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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学校值班室内抢劫 三歹徒获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5:4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5月18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通讯员张胜利)三名歹徒翻墙进入一所小学准备盗窃,当其进入学校后,却发现学校的值班室内有人值班。为了避免盗窃时被发现,于是,三名歹徒闯入学校的值班室将一名值班人员和陪其值班的丈夫用布条捆住,将二人身上的金戒指、金耳环及手机等物品抢走,然后又来到学校办公楼,盗走电脑主机、内存条、DVD等物品。三名歹徒在学校值班室抢劫是一般抢劫还是“入户抢劫”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2006年5月17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特殊的犯罪案件,被告人陈向东被法院
依法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案情 :

  现年31岁的被告人陈向东(别名小峰,1975年7月4日生)系河南省荥阳市无业人员,汉族,小学文化,男,住荥阳市贾峪镇徐垌058号。2001年8月28日因犯盗窃罪被荥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1年12月7日刑满释放。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5年8月份的一天,被告人陈向东见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桐树王小学的学校管理不严,便产生了盗窃念头。11日凌晨,被告人陈向东伙同张建涛、王科成(均另案处理)预谋后,驾驶一辆红色昌河面包车窜至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桐树王小学附近,乘夜深人静之机,翻墙进入该校,准备盗窃时,三人发现学校的值班室内有人值班。为了避免盗窃时被发现,三人随后闯入学校值班室,持刀威胁正在值班的张某及陪同张某值班的丈夫孙某,孙某在反抗中手被刺伤,三人又用布条捆住孙某、张某的手,蒙住二人的眼睛,抢走手机一部、金戒指一枚、金耳环一对、镀金手镯一个。尔后,张建涛在值班室内看着二被害人,陈向东、王科成又沿梯子上到办公楼二楼,采用撬窗、撬门等手段,进入该校电教室、办公室等室内,盗走电脑主机、内存条、DVD等物品,然后逃窜。2005年10月18日,被告人陈向东被抓获。经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证,被抢物品共计价值14837元。经郑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孙某的伤情属轻微伤。现部分赃物已追回发还被害单位。

   审判: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向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惩处。被告人陈向东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在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重新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新罪,系累犯,对其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陈向东被抓获后,尚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对被害人孙某进行了民事赔偿,部分赃物也已追回发还被害单位,故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第(4)项、第25条第1款、第65条第1款、第55第1款、第56条第1款、第53条、第61条之规定,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向东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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