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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集中整治非法燃放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5:49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近年来,我市市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活动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群众要求禁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呼声日高。为此,市公安局决定对市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活动开展集中整治。

  此次集中整治的重点主要是市区居民住宅区死亡出殡、居家乔迁和各大宾馆饭店举行结婚喜庆时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具体有以下三个措施:一是加强对非法燃放烟花爆
竹活动的巡查。派出所和街面巡警加强落实发现和处置非法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的职责,对重点部位、重点时间段开展巡查,力争早发现、早出警、早处置,把非法燃放行为制止在始发状态。对已经发生非法燃放行为的,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二是加大对宾馆、饭店、酒楼等公共场所以及社区、物业公司自我管理的监督力度。辖区派出所将与各大宾馆饭店酒楼、社区等单位签订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责任书。各大宾馆、饭店门口必须放置醒目的禁放烟花爆竹提示牌,其业主或管理人员要事先通知在该场所举办宴席的人员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发现有非法燃放行为的,要及时、主动予以制止,无法制止的,应及时报案。三是加大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选择婚嫁、乔迁、开业等传统喜庆吉日为敏感时段,组织公安、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街道等部门联合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活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通过新闻媒体随行现场报道的形式予以曝光,以造成声势,扩大影响,教育和引导群众遵守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

  集中整治期间,市公安局将组织对工作进展及成果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基层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非法燃放活动查处不力,特别是对群众举报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不及时出警查处的,对直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予以通报,以确保集中整治的深入开展。孙中浩胡绍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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