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自作聪明造假证 违法受罚理当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15:49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瑞安村妇叶某利用伪造的假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到各相关部门办理了准许生育等各类手续,最终被公安机关识破。5月16日,叶某被瑞安警方处以600元罚款。

  今年4月12日,瑞安市公安局领导接到瑞安市某镇镇长打来的投诉电话,称该镇计生办在工作中发现,村妇叶某手持两张户籍证明,两张证明除出生年月相差50天外,其余“完全一样”。为此,“可以断定”派出所有出具假证明的嫌疑。

  瑞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于当天对该投诉事项展开督察,发现派出所民警并没有出具假证明,为了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及时消除误会和影响,督察人员将两张证明送专业人员鉴定,结果发现,出生日期早50天的那张证明系伪造。

  叶某知道自己未到婚育年龄,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她可能被镇里罚款2.6万元,最高可罚3.4万元。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罚款,叶某可谓机关算尽,她先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一张真实的户籍证明作为范本,后又在瑞安市区找到一个贴在墙上的“代办证件”的小广告,花了200元,拿到了假户籍证明和身份证。随后,她便持这些假证到当地民政部门、计生部门办理结婚证、准生证等一系列证明。婴儿出生后,叶某又在

医院办理了女儿的出生证。

  就在叶某自以为事情办得天衣无缝,并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的时候,民警找上门来,叶某在事实面前不得不承认自己造假的经过,但她怎么也不明白自己在哪个环节露了馅。

  原来,叶某在办理女儿出生证的时候,她想到了一个问题:出生证上有生母的出生日期,如果在这里用的还是假身份证件的话,接下去到派出所登记户口时,便会被派出所发现,于是,在女儿出生登记时,便用了真实的身份证,不料,被当地计生部门发现了问题,于是便有了镇长的投诉。夏秋华唐正兴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