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点遗嘱产生歧义被判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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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21:47 北方新报 | |||||||||
《京华时报》消息 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判定一死者生前一份无标点留言“无法认定为遗嘱”。据悉,这名王姓男子生前一份留言因无标点而产生歧义,其妻张女士与其前妻子女对簿公堂。 张女士诉称,她与王某婚后买了一套住房长期居住。王某病逝前留下遗嘱称该房由张女士继承。张女士提交的一份王某书写的文字中称:“将3005号房屋内有彩电一台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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