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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恋失败索要手机做补偿遭拒杀死女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02:09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李中原)又是一起网恋引发的悲剧!只不过发生的原因让人不可置信。男子提出分手后,觉得恋爱时花了几百元很冤,竟要女友拿部手机做补偿,在遭到拒绝后,竟残忍地将对方杀死后抢走手机。广州中院昨天公布此案一审结果,梅州大埔县男子黄常委以抢劫罪被判处死刑。

  分手后预谋索要补偿

  法院查明,2005年3月,在广州打工的梅州大埔县人黄常委上网认识了湖南女子刘某。同年5月份,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几个星期的交往后,两人因性格不和时常发生口角,黄常委产生了分手的念头,但又觉得之前花的几百元有些不值,便准备向刘某索要一部手机作补偿。

  同年6月14日,黄常委租了天河区棠下达善大街附近小巷的一个房间作为会面的地点。

  要手机遭拒刺死女方

  次日,黄将刘某约到该处,正式提出分手并说他在对方身上花了些钱,要刘某拿一部手机补偿。刘某随即严词拒绝,双方开始争吵,黄常委遂动手抢手机,未能得手后就开始动手打刘某。刘某一边用衣架抵挡一边骂对方“无耻”!黄常委恼羞成怒下,先用板凳砸了刘某几下,见刘某还不停手,又用水果刀朝刘某颈部猛刺,将刘某刺死在床上,并拿走了死者的手机和一个手链。

  随后,因惧怕公安认出刘某的容貌而追查到自己,黄常委用刀在死者的面部划了多刀,并用报纸掩盖尸体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警方于6月24日将黄常委抓获,广州市检察院在今年1月10日将其起诉至广州中院。经审理后,法院认定黄常委索要手机不成杀人劫财,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并致人死亡,且手段残忍,遂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29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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