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杀死女友为逃脱惩罚毁尸体容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0:00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吴秀云 通讯员 穗法宣) 相恋三个月,一对网恋情人闹分手,男方觉得相处期间为女友花了几百元钱,很不值得,他向女方索要手机冲抵分手费不成,残忍地杀死女友后还用刀划伤女友的脸以防别人认出其相貌。近日,广西青年黄常委因作案手段残忍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3月份,20岁的广西青年黄常委在广州通过网上QQ聊天认识了
和他同龄的刘某,一个星期后两人见面,随即确立了恋爱关系。相恋不久,两人开始吵架,到了5月份,黄常委产生了和刘某分手的念头。黄常委事后向警方交代,想起相处期间他在刘某身上花了几百块钱,他觉得不值得,于是决定向刘索要手机以作为两人交往期间分手费的补偿。

  据黄常委事后供述,同年6月14日,为了和刘某见面,黄常委租下天河区棠下达善大街一套单间作为会面的地点。6月15日20时许,黄常委将刘某约到如上出租屋提出分手,同时要求刘某将手机交给他用来冲抵分手费,两人争吵起来;黄常委动手抢刘某的手机没能得手,刘某用衣架打他。他火了,就用出租屋里摆放的木凳用力砸刘某的头,连木凳腿都打断了。刘某后来用凉鞋打他,黄常委更火了,就从背包拿出一把水果刀捅了刘颈部两下,刘倒在床上。他害怕警察发现刘某的真实身份和长相,就用水果刀在她脸上乱划,并用枕头放在她头颈部,用报纸把她全身盖住,随后,黄常委搜掠了刘某身上的三星手机1部及铂金手链1条后逃回租住地。

  6月17日,出租屋的房东打开房门发现床上的女尸后立刻报警。黄常委随后落网。

  在庭审中,黄常委对抢劫杀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黄常委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且犯罪手段残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形。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黄常委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赔偿死者刘某父母共计292689.4元。

  (

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