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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产品展览会上参展企业公然出售警用器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1:2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上午,在南京国展中心举行的一场公共安全产品暨技术展览会上,电话自动报讯器、自行车立体车库等新型安防产品吸引了不少市民目光。不过,记者在展会上发现,有企业公然出售手铐、电警棍等警用器械。

  在展厅东侧两个展位上,记者发现都摆了不少手铐、电警棍、电击枪等产品实物。其中一个展位上企业名称是靖江一家警用器材制造公司。见记者驻足张望,工作人员塞给记
者一本企业宣传册,并向记者介绍公司产品。记者指着一副手铐问,“这个东西卖不卖?”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卖,并报了80元的价格。交谈中,有两位市民买了手铐,还有3人买了电击枪、辣椒水、警官证皮套等。

  记者亮明身份后,展位负责人以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回答记者进一步提问。

  在另一个展位上,工作人员向记者报价:手铐100元,电击枪70—200元,警官证皮套25元。经讨价还价,记者分别以80元、75元和20元的价格买到一副手铐、一把电击枪、一本警官证皮套。

  第一家公司宣传册上注明是“公安部警用器材定点生产企业”。记者按照宣传册上的电话联系到这家位于靖江的公司,接电话男子称刚从南京展会现场返回靖江。他告诉记者,公司产品主要供应公安系统、保安公司等,其他人购买要凭公安机关的介绍信。不过,他承认展会上有人购买手铐等,但认为那都是保安公司负责人,并且说这些东西“都是样品,作参考用的”。

  随后,该男子还解释说,如果是犯罪分子使用,公司不会出售;如果是市民防身用,买来也无妨。他在电话里反问记者:“菜刀也可以被坏人利用,那菜刀是不是就不能卖?”

  记者随后找到了本次展会的组委会,据组委会一位姓曹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只组织产品合格的企业参展,至于警用器械的买卖不关他们的事。

  记者随后了解到,《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手铐、警棍等都属警用器械,“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予以没收,并可“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访结束后,记者将此事向警方作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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