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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万元赖着就是不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2:4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昨天,记者自合肥仲裁委获悉,该委刚刚在上午裁决一起欠款纠纷,缺席仲裁欠款方须足额支付所欠43万元技术开发费。

  据了解,去年10月,合肥一科研所与某化工厂签订一项技术开发合同,由科研所为化工厂开发一项技术,开发费62万元。化工厂首付19万元开发费。3个月后,科研所按时按质将开发技术交由化工厂使用,圆满完成自己的合同义务。但在多次催要余款时,化工厂以各
种理由搪塞。

  无奈之下,科研所按照合同签约的“发生纠纷,提请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条款,要求化工厂支付剩下的开发费43万元。

  合肥仲裁委受理后,将相关文书送达

化工厂。但使惯“拖字诀”的化工厂在答辩期内没有反应。仲裁庭组成之后,确定了开庭时间,并书面通知了双方当事人。直到18日上午开庭,化工厂依然“神龙见首不见尾”,没有到庭参加庭审。仲裁庭根据证据材料对本案作出了缺席裁决:化工厂应支付科研所技术开发费43万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此裁决为终局裁决,而且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许慧耘 刘光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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