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烛光晚餐约出打工妹强迫其卖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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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2:5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成都5月19日消息(记者 刘涛 通讯员 蓝剑 戴张) 打工妹应邀参加“烛光晚餐”落入魔爪,民警闻讯雷霆出击七女子被救出淫窝 日前,一个强迫妇女卖淫的团伙被四川省宜宾警方打掉,7名女子被解救出淫窝。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5月9日下午3点左右,宜宾市翠屏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彭小枫(19岁)、方芳(16岁)的报案称,她们和另一名叫曾小影(21岁)的女青年都是一美发厅的打工妹。5月8日晚,4
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大队长李文胜立即召集案侦民警认真分析案情,结合翠屏区近年来发生的类似案件,判定这是一个专门从事拐卖妇女并强迫卖淫的涉黑涉恶团伙。由于少女曾小影仍然被困,案侦刑警到达长宁县后,立即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刑警们经过详细的侦察,确定了位于长宁县的该无名茶馆其实是一个淫窝。 5月9日晚8点,警方一举端掉这个强迫妇女卖淫的涉黑涉恶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解救被强迫卖淫女子7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肖某某(男,30岁,雷波县人)、张某某(男,35岁,高县文江镇人)、王某(男,30岁,高县可久镇人)交代,他们知道杨某某开的是一家“荤茶馆”(卖淫场所),经商定,他们每诱骗一名女子到该茶馆,杨某某就支付他们1500元钱。肖、张、王商量,晚上美容美发店的女性容易受骗出门,就想出通过请吃夜宵的办法,把这些女孩骗出,并带到杨某某的茶馆,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逼迫她们写下欠条后卖淫。自今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肖、张、王在宜宾城区、高县等地的按摩院、美容美发店里,以请吃夜宵为由诱骗了十余名女子到长宁,以每人1500元的价格卖给杨某某。杨某某采用限制人身自由、语言威胁等手段强迫被拐女子卖淫,从中牟利3000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