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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邻居上网卖粽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5:30 深圳晚报

  小区邻居上网卖粽子

  律师:应获相关部门许可

  否则涉嫌偷税漏税

  本报记者刘彦杰报道“我们小区的业主论坛可热闹了,卖什么的都有。”昨天,家住阳光带海滨城的姚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自己在小区业主论坛遇见的新鲜事,姚女士想问,自己家人在家做的东西,卖给小区的邻居,这种售卖行为是否应获得相关部门许可,所得收入是否应上税。

  姚女士说,快过端午节了,这几天她上了小区的业主论坛,有个邻居在网上叫卖自家包的粽子,生意相当火。小区里想要购买的邻居把自己要购买粽子的种类和数量在网上下个订单,第二天到业主家里提货,不用出小区门,就能吃到新鲜可口的粽子。姚女士说,自己的妈妈也有一手煲汤的绝活,她觉得这种在网上销售的方式很好,她也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在家呆得发慌的老爸老妈找点乐子,就是不知道这种售卖行为是否应获得相关部门许可,所得收入是否应上税。

  带着姚女士的疑问,记者登录了某网站小区业主论坛,果然像姚女士所言,小区业主论坛售卖各种东西的都有,有卖粽子的、包子馒头的、家乡土特产的,更多的是卖服装的。那么,这些小区居民网上售卖商品的行为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呢。记者以小区邻居的身份与卖家取得了联系。当记者问及他们是否有相关资质与许可时,答案都是否定的。

  记者联系到了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的霍静律师。霍律师说,如果邻里间友好,送些粽子给邻居吃,这种行为不用办理任何手续。但如果是售卖行为,就必须取得卫生、工商和税务部门的许可。不少业主钻了政策的空子,在社区论坛上售卖各类商品,他们的行为涉嫌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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