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迷倒事主劫走钱财落入法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9日15:30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董谦通讯员廖婷婷许俏丽报道先冒充应聘,然后用一瓶“三唑仑”放倒事主,劫走钱财,犯罪嫌疑人施某在2005年11月到2006年3月期间用同样的方式连续作案7次,被捕前劫得人民币近8000元。近日,犯罪嫌疑人施某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 2005年11月23日,施某窜到布吉街道布吉莲花路某美发院,以应聘理发师为名骗得
2006年1月2日,施某窜至福田区新洲南村某理发店,以应聘工作为名骗得事主王某的聘用。当日中午,施某乘机入厨房将事先准备的“三唑仑”药物放入事主煮好的饭菜中,致使事主王某和店员谭某吃后昏倒。施某劫得事主王某身上的人民币800元及手机一部,以及店员谭某的手机。 2006年3月30日,布吉街道某发廊又出现了施某的“鬼影”,他以相同的手段劫取事主罗某的一部手机和黄金项链,现金400元以及银行卡两张和身份证。事后,施某打电话给事主威胁索要银行卡密码,并要罗某用1000元人民币换回其身份证。龙岗区公安分局在事主报案后,于4月6日在福田汽车站将施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缴获一瓶“三唑仑”及假身份证一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