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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熟人卖玉石麻醉后遭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1:39 重庆晚报

  本报讯张某家有祖传碧玉,本想请熟人介绍买主,谁知对方却和他人勾结,用麻醉药迷倒张氏夫妻实施抢劫。日前,石柱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两名被告有期徒刑6年和2年零6个月。

  2005年9月,石柱黄水镇某中学职工张某在与熟人阎修安闲聊时,称手头紧张,想出售家传碧玉,让其帮忙寻找买主,并表示事后酬谢。

  得知这一消息,急于找钱还债的阎修安心生邪念,找到熟人冉隆达,许诺得手后归还冉的欠款并分成。冉答应。

  当年11月16日,冉隆达假扮万州商人“于中岳”,和阎修安来到黄水,悄悄将事先准备好的麻醉药水注入两瓶雪碧拉罐中。

  当晚6时许,阎修安、冉隆达同张某夫妇在当地某宾馆吃饭。在此过程中,阎、冉将两瓶雪碧递给张某夫妇喝下,夫妇俩不久出现中毒症状。

  宾馆老板见张某夫妇面色铁青、口吐白沫,急忙喊人施救。阎修安、冉隆达见无法拿走玉石,便假装救人,以搜身方式劫走张某身上现金590元,找借口逃离。当年11月,两人被警方抓获。

  (记者 杨波)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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