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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有偿聚会组织者被判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2:05 新京报

  罪名聚众淫乱,当事人表示不上诉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 通讯员高小岩)记者昨日从崇文区法院获悉,因在网上发布广告,组织同性恋派对聚众淫乱,邹某以聚众淫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检方指控,今年33岁的邹某,通过电脑设立网站,以“北京天空”为名在互联网上
发布“北京酷哥激情交友派对”等广告,专门召集男性同性恋者在其暂住地进行群体性淫乱活动和提供非法性服务。

  邹某交代,去年4月的一天,自己在上网时无意中看到了一则“同志旅馆”启事,深受启发。随后,便开始发布广告。广告发布后,从4月起就陆续有人来,到6月份人逐渐多了起来,他主要是负责召集人员、提供场地、光碟和服务用品等,对每一个参加“派对”的人还收取30—50元不等的活动费用。

  去年11月11日晚10许,警方查获了他们“聚会”的地点,邹某当场被抓获。法院审理认为,邹某组织多人进行淫乱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淫乱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邹某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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