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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升级为“医疗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5:07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合作医疗升级为“医疗保险”

  【本报讯】(记者杨丽萍)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试点总结表彰暨推广动员大会上了解到,《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
标志着在我市试点运行一年多的劳务工“合作医疗”升级为“医疗保险”,并向所有企业的劳务工开放,预计年内可惠及300万劳务工。副市长梁道行出席了昨天的会议。

  试点年余初步解决看病难

  去年3月,我市颁布实施了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试点一年多来,参加劳务工合作医疗的企业达到了6524家,人数达到133.8万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一年多,在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管林根说:“一是保护了劳务工医疗保险权益,初步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参加劳务工医疗保险共缴费12元,就可凭劳动保障卡刷卡就医,门诊和住院均有保障。试点区域内定点医疗单位有145家,劳务工就医方便、快捷。二是强化了基层医疗网点建设。以宝安龙华大浪社康中心为例,成为劳务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前,年营业额仅20多万元,现在为5.2万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每月为参保人服务门诊费用就达31.2万元。三是有效打击了‘黑诊所’,劳务工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劳务工医保待遇明显提高

  《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是在总结试点办法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听证的基础上制定的,和试点办法相比,劳务工花更少的钱就可以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标准维持不变——按照《暂行办法》,劳务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依然为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单位交8元,劳务工个人缴交4元,但是和《试点办法》相比,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门诊、住院待遇显著提高——劳务工的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也显著提高,门诊药品目录由试点办法的900种增到1200种;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费用报销率提高了30个百分点;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药,及恶性肿瘤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的门诊费用由住院基金支付50%。在住院医疗待遇方面,药品目录由原来的900种,扩大到2077种。

  自费比例进一步降低——在门诊、住院医疗待遇显著提高的同时,劳务工看病的自费比例却显著降低,劳务工生病看门诊时自费比例只占20%,住院自费比例则只占30%左右。

  将新增百余劳务工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在昨天的动员大会上,副市长梁道行表示,今年年内劳务工医疗保险的目标是覆盖300万的劳务工,到2010年劳务工医疗保险覆盖率将超过80%。他透露,为保证劳务工医疗保险扩面的成功,市

卫生部门将抓紧医疗点的建设,预计今年将增加80余家社康中心,100多个劳务工医疗定点机构,让劳务工就近就能看好病,就能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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