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必须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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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7:3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郑耀辉)辽宁省抚顺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如今,该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已在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几大行业分别确定了公开重点。 《通知》要求,公用事业单位要坚持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的原则。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都要向公众公开。
抚顺市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部门或单位的职责权限、服务范围及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廉洁自律承诺;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及处理办法,便民服务电话和监督部门电话;收费或处罚的依据、项目、标准及收缴办法等。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必须说明理由,对变更、撤消或终止的公开事项要及时告知公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