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饭店拍卖5000万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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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9:33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 5月 19日讯(记者杨冰毕翔)今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青岛东方饭店有限公司债权将于近日拍卖,金额预计为5000万元。到目前为止,已经有省内外十几家公司前去洽谈。 据悉,本次拍卖标的为青岛东方饭店有限公司债权,抵押物为青岛东方饭店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大学路4号的房产,总建筑面积为15752.73平方米。据有关拍卖行的负责人介
“东方饭店有限公司债权拍卖并不等于东方饭店将被拍卖。”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债权只是一种权利,将来某个企业竞拍得债权后,只能代表该企业拥有东方饭店有限公司所欠的债务5000万元,而不能直接理解为作为抵押物的东方饭店位于大学路4号的酒店大楼归该公司所有。但是,不排除拥有债权的企业以法律或其他途径实现抵押物抵债的可能而且,即便得到酒店大楼的所有权,要想真正地独立运营酒店还要与东方饭店有限公司进行协商。正因为实现的途径非常曲折,而且不可预测的因素太多,所以现在来洽谈的企业多,但是真正有意向的很少。 据悉,东方饭店目前还在正常营业当中,不会受到此次债权拍卖的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