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河南管理混乱的医院院长要撤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9:49 云南日报

  新华社郑州5月19日电(记者单纯刚)河南省卫生部门在即将进行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将通过建立医院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等新举措加强对医院的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医院要降级,同时医院的一把手也要坚决撤换。

  刚刚出台的《2006年河南省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工作评价细则》,明确提出了要建
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并检查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针对患者反映医院收费不透明的情况,在评价细则中明确要求医院要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要在医院的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

  河南省卫生厅厅长马建中表示,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对管理混乱、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重大缺陷、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医院,要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直至降低医院评审等次,并予以通报,院长也要坚决撤换。

  据介绍,河南省卫生厅去年底组织专家对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含省直医疗机构)和抽查的二级医疗机构进行了考核评价,其中南阳医专附属医院、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职工医院3家医院在综合医院管理评价中排在倒数3名,受到了河南省卫生厅的通报批评。

  据悉,首次考核评价处于后3位的医疗机构,除通报批评外,还要降低一级医院等次,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在卫生项目安排上予以限制等;如果连续两年居考核评价后3位,将取消医院等级称号和年度评先资格,并责令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