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手查处非法改装车源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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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09:53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孙国富)昨天下午,市交警总队联合市工商局、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闵行公安分局,检查了位于新镇路的上海凯斯汽车装饰用品批发市场,在2小时的执法检查中查获6辆已经改装好了的小型客车,查实2家涉嫌非法经营改装车等业务的商店。 15时30分,执法人员在吴中路2375号门口发现,一辆江苏号牌的红色铃木雨燕车已被改得面目全非。不仅外表颜色花哨,前车引擎盖装了硕大的涡轮增压进气管,油门也被改
执法人员在一家汽车服务商店旁发现,一辆宝来车正停在修理槽上,俨然一个汽修店。一名店员拿出票据,上面印着全车喷漆、更换机油等修理项目,但该店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汽配、汽车用品的销售,显然,该店属无证违规经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也不能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代号。交警部门将暂扣这些擅自改装的车辆,责令车主恢复原状。 15时30分,执法人员在吴中路2375号门口发现,一辆江苏号牌的红色铃木雨燕车已被改得面目全非。不仅外表颜色花哨,前车引擎盖装了硕大的涡轮增压进气管,油门也被改换,甚至安装了明令禁止的警报器。 执法人员在一家汽车服务商店旁发现,一辆宝来车正停在修理槽上,俨然一个汽修店。一名店员拿出票据,上面印着全车喷漆、更换机油等修理项目,但该店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汽配、汽车用品的销售,显然,该店属无证违规经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也不能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代号。交警部门将暂扣这些擅自改装的车辆,责令车主恢复原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