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有重要物品的运钞车抛锚 巡逻交警护航顺利交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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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0:07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实习生蒋柳艳 陶红霞)5月18日晚7时30分,一辆运钞车装着银行的重要凭证,从南宁返回兴业县某银行,在南梧高速76公里处抛锚。两名巡逻至此的交警了解情况后,一路保驾护航,使从兴业县某银行赶来的救援车顺利地与故障车完成交接。 冯先生是此次运钞任务的参与者之一。他告诉笔者,故障出现后,此次任务的负责
不久,一辆牌号为桂O-9222的巡逻车经过,车上两名交警停下车,上前询问情况。为了保密,抛锚运钞车的工作人员说:“车子稍微出了点故障,马上就可排除。”两名交警也没多问,让押钞车工作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并将车门锁好,放好警示三角牌。临走时,两交警一再强调:“有什么情况随时打电话给我们。”到兴业高速公路入口,两名交警将此事告诉了兴业路政,让他们马上派人赶去救援。15分钟后,路政人员赶到,将事故车辆拖到出口处。 当晚9时许,银行派出的应急人员来到出口处,他们向交警了解情况后,请求在兴业收费站广场完成交接任务。本来该广场是不让停车的,考虑到运钞车内物品重要,两名交警主动配合,疏导广场交通,并提示应急人员到有监控录像处取出车内的重要物品。在交警的帮助下,救援车将事故车拖了出来,顺利完成交接。 5月19日下午,笔者了解到,当时执行巡逻任务的是贵港高速公路十四大队,两名交警分别是徐洋和覃富荣。编辑:黄皓作者:蒋柳艳 陶红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