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后10个工作日内可到手安置房土地证发放提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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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0:29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戴琳报道锡城大规模的安置房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农民住进了拆迁安置房。 可是,常有群众反映土地证难办。近日,市国土局专门发文,要求加快农民拆迁安置房的登记发证工作。 据国土部门调查统计,目前无锡市区范围内已建和在建的农民安置房有近10万户。
已竣工的拆迁安置房,由用地单位提供经批准的设计方案等材料,申请土地单项验收。市、区两级发证部门在充分核实拆迁安置房批准用途的前提下,为安置户核发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证。 为方便群众办事,在拆迁安置房居民小区附近设置办证点,集中收件,现场审核,争取在1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使用证发放到拆迁安置户手中。 针对目前一些拆迁安置户私下将拆迁安置房进行转让的问题,市国土局有关人士表示,农民拆迁安置房的上市转让目前是严格禁止的,政府也未出台任何相关的转让政策。为提醒广大安置户,在安置户土地证备注栏里都注明:“该土地为拆迁安置房用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