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绑架”了自己的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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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1:32 今晚报 | |||||||||
本报讯 为偿还赌债,一男子竟不顾亲情,伙同他人制造绑架亲生儿子的假象,敲诈妻子及岳母钱财。日前,该男子及两名同伙皆因敲诈勒索罪被东丽区法院处以刑罚。 被告人马某、刘某、李某均系本市北辰区农民。去年12月中旬,马某在刘某处因玩六合彩欠赌债无法偿还,遂产生制造自己幼子被绑架的假象、敲诈家人钱财的歹念。为保证行动顺利,马某找到刘某、李某夫妇请求帮助。三人经商议确定实施方案后,马某亲自书写
查明案情后,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为还赌债,伙同被告人刘某、李某采用藏匿儿子的手段勒索家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三被告人因被害人及时报案致敲诈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刘某、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同时,被告人刘某曾因犯罪被判刑入狱,系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上,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孙启明 马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