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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转交钥匙 进入邻家盗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11:32 今晚报

  本报讯 利用为邻居转交家门钥匙之机,一女子打开邻家房门入室盗窃,共窃得现金2.6万余元。河西区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5000元。宣判后,该女子不服,于日前向市二中院提出上诉。

  今年30岁的王某是本市无业人员,家住河西区某工厂宿舍。去年10月30日15时许,王某的邻居张某因有事要外出,将家门钥匙交与王某,让其转交给家人。拿到钥匙后,手头
拮据的王某即心生歹念,用钥匙将张某家房门打开,入室后,王某将屋内衣柜中的现金2.62万元窃走。后王某将赃款分别存入银行,并将存单、存折藏匿。经事主报案,王某被查获归案。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为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同时考虑被告人王某的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的情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孙启明 刘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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