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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墙内饮食业炉灶不得用煤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1:30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朱娜)在古城墙内等区域的“饮食服务业炉灶应使用天然气、液化气、轻油、电能等清洁能源,一律不得使用煤炭和重油。”这是西安市政府为推动“创卫”深入开展制定的方案。

  《方案》中燃煤烟尘污染治理的禁止燃煤区范围总面积共53.39平方公里。古城墙内所有区域,面积12平方公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新建区,面积15平方公里;西
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10.51平方公里;西安曲江新区,面积15.88平方公里。在禁煤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煤炭;禁止建设存放煤炭场所;禁止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燃用煤炭;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任何燃煤锅炉。

  据统计,西安市限煤区内民用蜂窝煤年用量近15万吨。蜂窝煤生产几乎全属于个体作坊式作业,民用蜂窝煤产品质量无法满足环保要求,再加上蜂窝煤炉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都是低空排放,难以得到有效扩散,污染物聚集于人群呼吸带中,民用蜂窝煤的污染已成为我市燃煤污染的重要来源,对民用蜂窝煤企业及其产品的监管必须予以加强。

  《方案》要求,应拆改的燃煤锅炉必须在2006年9月30日前拆除完毕。需要进行适于型煤、兰炭燃烧技术改造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于2006年10月30日前完成改造。拆除后需要进行改建的燃煤锅炉(包括改建集中供热和型煤锅炉)用户,必须于2006年7月1日起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种审批手续,在10月30日前完成与城市热、气网接轨、型煤锅炉安装调试工作,保证居民今冬取暖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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