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四“老赖”效果很明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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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03:16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日前,盐田区法院执行庭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4月14日至4月26日期间,盐田区法院执行庭集中警力,先后对(2006)深盐法执字第32、59、108、17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蔡某、侯某、李某分别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他们遭遇拘留的共同原因是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在拘留措施付诸实际行动后,这四人分别履行了不同数量的债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还款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