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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短评•首例大学生申诉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14: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赞成,张扬民主体现人性化

  ▲学生可以要求召开听证会,这反映了学校民主化向前迈进一大步!当事人因“一念之差”而作弊是咎由自取,但其“遭遇”却又值得同情。因为他生长在一个单亲家庭,母亲又有精神病,且家境贫困,一旦学校要开除他的学籍,不仅会毁了他个人前途,还将毁了他的家。给他一个申诉的机会,这是所有善良的人愿意看到的结果。(朱国新)

  ▲何阳考试作弊,有违学生操守,也违反了教育部规定和学校管理条例,给予恰当的处分是应该的。然而什么处分才是恰当的呢?如果“规定”没有弹性,按规定办就是了,听证毫无意义,但现在“情节严重”、“可以”等措辞说明“规定”是有一定弹性的。因此召开申诉听证会,倾听各方声音,给当事人一个说话的机会,反映出学校管理人性化的一面,也使事件的定性更准确、更有说服力。(杨岳武)

  ▲一棍子打死过于草率,人毕竟不是神,总有犯错误的时候。给予受罚学生一个听证、申诉和辩论的机会,既张扬民主,更可能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值得肯定。(袁斗成)

  ●136×××××726:这听证方式好,让当事学生有申诉机会,公平、公道。听证会后仍认定作弊成立,就要坚决依法办事,予以开除!

  ●136×××××334:大学生可以要求召开听证会,此事我举双手赞成。一来这是民主的一种积累;二来具体体现人性化的工作态度。

  ▲考试作弊被开除,校方举行听证会,我看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一是办事公开透明,校方的处理结果可以得到有效监督;二是能给被开除者一个申诉的机会,避免了冤假错案;三是教育了广大学生,只有努力刻苦学习而不能“走捷径”(作弊)。这种方式很好,有冤可以诉,无冤当事者也就不要求召开了。(谢慧)

  反对,是非已辨此举真多余

  ▲我觉得不好,考试本来就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而现在是非黑白一目了然,却要给予犯错的人一个无厘头的解释机会,这成何体统呀?等于是掩耳盗铃嘛。(邱雯)

  ■今日话题·唉,考不上怎么办

  今天头版报道:眼下学生的压力越来越大。高考临近,“焦虑”成了毕业生最主要的心理不良反应。您或身边的人是否也在经历着同样的煎熬?有什么话对这些可怜的高考生说?我们愿意传达。

  (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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