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13岁男孩西安手持石头敲诈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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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5:3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王明 记者 王昭玮 实习记者 贾军 实习生 李曌)因无法忍受父亲和继母的打骂,13岁的男孩从湖南扒火车逃到西安。为了养活自己,竟手持石头采用暴力威胁路边女青年的手段敲诈钱财,当他再次敲诈时被民警抓了个现行,在本报记者与民警的劝说下,这个流浪了近一年的胖男孩终于同意回家。 今年13岁的小乐(化名)是湖南人,2005年年初,父母因感情问题离婚。为了让小
因出走时身无分文,抵达西安后,小乐感到非常无助,连续好几天,他不但没有东西吃,而且每天都在火车站的休息室或者公园的长椅上睡觉。过了几天流浪生活后,为了养活自己,小乐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敲诈一些女性。当他第一次手拿石头敲诈在公交站牌处等车的一名女性获得金钱时,他便在心里认定这个办法可行,是他日后流浪生活的一种谋生手段。之后,小乐每天早上都会手拿石头在西安街头的公交站牌处寻找敲诈目标,而每次作案所敲诈的钱财也不过一元、两元,一天下来基本上可以敲诈到五六十元,敲诈来的钱全部被用来买一些好吃的东西。到了晚上夜深人静时,他就随便找一个公共场所解决睡觉问题。 流浪的日子一过就是一年,小乐每天还是以敲诈为生,在此期间他也从未和家里人联系过,有时在他敲诈的过程中,那些女性的男朋友及时赶到现场,他就会被对方打得鼻青脸肿,即使如此,他也没有过回家的念头。 每天更换不同的地点敲诈金钱,也曾被周围群众报案送到了救助站,但之后他还是想尽办法跑了出来。当时处警的民警在和小乐联系上后,还曾在测绘路的一家饭店给他找了份工作,但几天后,他还是一声不吭地走掉,继续过他的流浪生活。 昨日中午,当小乐再次在南门车站用石头威胁敲诈一女性时,被巡逻至此的西安市特警一大队民警及时发现控制。当闻讯赶到的记者问他想不想回家时,他斩钉截铁地回答说:“不,我不想回家,我也没有家!”之后,在民警和记者的劝说下,小乐终于同意回到那个曾经让他伤心的家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