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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刀动枪劫车 如今狱中思过(521)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09:53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北流讯 自己没钱花就打别人的主意,随便找个借口就去抢劫别人的车辆,结果这些胆大妄为之徒亦将自己美好的青春葬送在监狱。日前,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流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覃某海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判处其同伙梁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现年22岁的覃某海是北流市塘岸镇人。2005年11月25日凌晨4时许,覃某海、梁某(
现年18岁,北流镇人)伙同外号叫“豹嘿”(在逃)的男青年,窜到北流市城区永丰路一家卷粉厂内找人,看见苏某某驾驶一辆红色江帆牌电动车来到该厂买卷粉,梁某便以外号为“火鸡”的苏某某的弟弟欠其钱为借口,要求苏某某帮找出其弟弟或帮其弟弟还钱。在遭到拒绝后,覃某海、梁某、“豹嘿”立即上前围住苏某某,梁某拿出银白色的假手枪顶住苏某某的头部,并用枪托对着苏某某的脑后枕猛打;覃某海抽出一把长约50厘米的水果刀,用刀背对着苏某某乱砍;“豹嘿”则拿起旁边的一条板凳做出欲打苏某某的样子。后来3人还将苏某某连人带车挟持到北流镇九代村路口处。苏某某趁他们车速开慢之机跳车逃跑,但刚跑到北流市永顺市场就被梁某、“豹嘿”开车追上,又遭到梁某的一顿殴打,后苏某某在围观群众帮助下才得以逃脱。随后,覃某海、梁某、“豹嘿”将苏某某的电动车劫走,后销赃得人民币400元,梁某分得赃款270元、“豹嘿”分得130元。

  今年2月4日下午,覃某海伙同外号叫“铃儿”的男青年和刘某某(均在逃),窜到北流市荔枝公园娱乐场所玩,在荔枝公园内看见李某骑一辆绿色酷的飞牌20寸减震式自行车搭乘梁某某经过时,就密谋抢劫该车。“铃儿”于是故意让该自行车碰到自己,覃某海和刘某某便以此为借口,将李某和梁某某骗到旁边,然后以暴力相威胁,将梁某某价值人民币320元的自行车劫走。后他们将自行车销赃得80元,并共同挥霍。

  (吴小巧 黄忠本)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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