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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北公安分局破获一起恐吓信息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1:0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5月16日,市民李某因多次发送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反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被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小桥大街派出所依法实行10日行政拘留。据悉,这是自今年3月1日新治安法实施以来,青海省首破的恐吓信息案件。

  市民陈某从3月15日开始,连续20多天收到李某发来的恐吓信息60多条,一时间,陈
某衣食不安,不敢住在西宁。4月15日,陈某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向小桥大街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全力侦破此案。为了进一步掌握违法证据,民警采用先进的技术从通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就在调查期间陈某又接到了恐吓信息,5月15日派出所民警将计就计,将李某“骗”至小桥,将其抓获。

  随着通讯、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发展,人们之间信息的传播越来越快捷畅通,方便了信息的沟通与交流,但是有少数违法人员利用现代化的通讯、网络工具给他人传送淫秽、侮辱、恐吓等骚扰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对此,广大市民要提高法律意识,及时进行检举揭发。那些发送恐吓、淫秽、侮辱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将受到治安处罚。(记者:林萍 韩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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