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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摊贩用硬币打戒指》追 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2:10 云南日报

  昨日,本报报道了昆明市东风西路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附近,4个摊贩在街头公开售卖以硬币为原材料熔铸而成的戒指一事后,本报热线一直热爆,涉及的摊贩在电话里诉说了自己的苦衷和无奈;市民看法不一,附和者、反对者均有之,而律师则从法律的角度,认为“硬币戒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故意破坏、毁损人民币的违法行为,应予禁止。摊 贩 卖“硬币戒指”是迫于生计

  “你知道用硬币来打戒指是违法的吗?”面对路人和记者的质问,摊贩们总是苦笑着脸摇头回应说:“我也知道这样做(用硬币打造戒指)是对人民币的不尊重,可是我们也没有其他办法,只是想做点这样的小本生意来找点钱养家糊口呀!”昨日上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子在电话里自称是经营“硬币戒指”生意的摊贩,他还振振有辞地说起了自己的想法和理由:“这些戒指价格便宜,做工精细,永不褪色,满足了一些人特别是那些缺钱却爱美的学生的需求;卖出去的戒指数量很有限,并不真正影响人民币的正常流通;我们是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养活自己,比起那些靠不法手段‘发财’的人员来说,我们还算是遵规守法了。”

  市 民 多数受访者反对“硬币戒指”

  “硬币戒指不值得大惊小怪”,王先生说,他前天花8元钱买了对情侣款戒指送给妻子。王先生说,这种戒指上印有鸳鸯图案,设计精美,加上价格便宜,掉了的话损失也很小。还有人认为,这些用硬币打造的戒指和纯银戒指十分逼真相像,却不会生锈掉色,价格还很便宜,把钱套在手上还能给人带来财运,值得一买。

  但是,大多数被访市民还是对“硬币戒指”提出了质疑,并表示绝不去问津或购买。他们认为,人民币作为商品交换的流通工具,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应该得到大家的尊重和爱护,不应该遭受随意损坏和加工。律 师擅自熔化硬币属违法行为

  用硬币打造首饰公开出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对此,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的王德举律师表示,如果戒指经检验后确认为由硬币熔铸的,那么这属于故意损坏人民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一章第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第五章第43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依照法律,人民币制造、销毁的权力专属于国家,有一套极其严格的程序,任何人都无权擅自销毁或将其熔化改作他用,更别说用于牟利。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3条明确规定,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申时勋(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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