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开展法治理念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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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2日13:0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向全国法院发出《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全面、准确把握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抓住关键环节,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密切联系实际,全面推动法院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着眼长效机制建设。
《通知》要求重点进行五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二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四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五是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中国法院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