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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奔驰被诉拖欠千万广告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3:10 新京报

  上海奥美广告公司提起诉讼,索赔1359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曹欣)北京市二中院昨日宣布,国内最大的轻型越野汽车生产厂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因被指拖欠巨额广告代理费而被上海一家广告公司告上法庭,遭索赔1359万余元。法院已受理此案。

  提起诉讼的上海奥美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称,2004年4月26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媒介代理协议》,约定奥美公司在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为北京奔驰生产的三菱帕杰罗Sport、三菱欧蓝德、JEEP2500等品牌产品提供媒介广告代理服务,北京奔驰应向原告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和媒介购买费用。

  奥美公司称,其已按照北京奔驰的指示和要求提供了约定内容的服务,但对方却未能向公司支付相应费用,累积欠款金额高达1262.8万余元。

  为此,奥美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奔驰支付拖欠的服务费、媒介购买费及利息,共计1359.5万余元。

  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前身是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其于2005年6月经国家商务部和北京市工商局正式批准而重组、变更为北京奔驰。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北京奔驰公司,该公司法务部张女士表示,“诉讼期间不便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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