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受贿3万元 国家损失3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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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05:2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黎阳清 艾卿) 昨日,记者从武汉一家律师事务所业务培训会上获悉,正在监狱服刑的袁某又被翻出令人痛心的老案底:他个人受贿3万元,导致国家损失300多万元。 40多岁的男子袁某,原是武汉一家开发公司经理(副处级)。曾因受贿罪被蔡甸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现在监狱服刑。事后,检察机关又查明,他原来隐瞒了一起受贿行为
2002年春,几名无业人员(另罪处理)谎称要投资开发项目,首期投资2500万元,可创巨额利税,并安置就业400人。袁某信以为真,当即与无业人员商定,以每亩价格1.2万元,出让土地145亩。同年4月21日,袁某在区政府召开的一个会议上向相关领导汇报了此事,但隐瞒了无业人员的公司尚未成立的事实,导致领导同意出让土地。 随后,无业人员又以每亩3.5万元的价格,将到手的土地转让给另一家公司,转让金为500万元,从中赚取巨额差价。同月30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虚假的土地原价转让协议,转让金为174万元,交由袁某办理土地变更手续。袁为其出具了虚假手续,使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由此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2003年9月,为感谢袁某,该无业人员送给袁现金3万元,袁接收。 目前,检察机关对袁某玩忽职守、受贿案侦查终结,依法对其进行追诉。 | |||||||||